福州五一路、五四路行驶规则发布

2007-04-26 09:33:32 来源: 海峡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进入论坛
  •   核心提示:昨日(25日),福州市公安局公布了五一路、五四路上新公交车专用道交通高峰时段(上午7时~8时30分,下午5时30分~晚7时)的通行规则,要求市民按新规则行驶。

海峡都市报4月26日报道记者昨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五一路、五四路上新公交车专用道交通高峰时段(上午7时~8时30分,下午5时30分~晚7时)的通行规则已公布。

具体通行规则如下:

一、从5月1日起,将在五一路(台江路口—东大路口)、五四路(东大路 口—北环中路口)设置交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具体车道以地面标线和路面标志为准)。

二、高峰时段在公共交通车辆专用车道内,除公交线路车辆通行外,允许大型载客汽车(20座以上黄牌客车,以下同)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道内行驶。

三、属于接送职工班车的大型载客汽车,允许在公交站点设有“职工接送站”牌处停靠接送职工,即停即走。其他行驶的大型载客汽车,一律禁止在专用道内停靠上下客。

四、遇有下列情形的,在不影响专用车道内车辆正常通行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允许机动车右转穿越专用车道通行, 穿越专用车道(进出)不得超过30米。

沿线道路右侧有路口的,允许机动车右转穿越专用车道进出路口。路口有右转弯车道的,可提前在右转弯道进口处穿越公交专用道进入右转弯车道通行。

沿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隔离栏杆开口,允许机动车右转穿越专用车道进出。

沿线人行道旁设有出租汽车(的士)停靠牌的,允许出租汽车右转穿越专用车道进出,在非机动车道停靠上下客,即停即走。

五、违反上述规定驶入专用车道的其他车辆,依法以不按道行驶处罚。届时,五一、五四路段沿线的派出所,将安排民警和协管员进行检查监督。

□相关新闻

交巡警重点监督 五一、五四路“限摩限电”

记者昨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市交巡警支队将在全市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公交车和无牌、假(套)牌、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五一、五四路“限摩限电”和公交车高峰期专用道的管理也在重点监督范围内。

其中,在市区范围内,交巡警部门将在路面上重点整治外地摩托车、人力三轮货车、板车闯禁行,电动自行车驶入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的士乱调头、乱停靠、乱超车、鸣喇叭的交通违法行为。

在市区跨江大桥和高架桥上,非机动车进入桥面机动车道和逆向行驶,两轮摩托车上高架桥闯禁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 (海峡都市报) 记者:李大泽 饶泽强 冯林榕袁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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