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与家事审判庭被评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三明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发展历程
1988年
三明中院在刑一庭内部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合议庭”。
1989年
全市各基层法院均建立“少年犯合议庭”。
1990年
三明中院成立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全市法院少年法庭初现雏形。
1992年10月
沙县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审判庭”。
1998年3月
三明中院和永安、三元等6个基层法院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刑事审判庭”。
2006年8月
三明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首批17家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试点单位之一,全省仅一家。为此中院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2007年底
全市12个基层法院均设立独立建制的少年综合审判庭,逐步形成了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的普遍开展格局。
2011年4月
全国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试点工作座谈会在三明召开。
2014年3月以来
三明两级法院相继更名设立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将家事案件纳入其中审理。
2015年3月
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会议在三明召开。
2019年
三明中院、永安法院保留少年与家事审判庭,其余11个基层法院均在民事审判庭加挂少年家事审判庭牌子,少年家事审判机制得以延续。
2021年6月1日
全市两级法院线上集中揭牌,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
近年来,三明中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在提升特色审判、全程救助“事实孤儿”、构筑“1+4+N”家庭教育工作体系等方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获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主要亮点如下:
守正出新,持续提升“少审第一品牌”
机制创新有温度。坚持30多年少年审判实践,在不断强化专业审判机构和人才队伍的同时,率先探索特色制度,附条件缓刑工作机制获评全国少年审判“十大创新事例”,考察确定刑工作机制得到省委政法委肯定。2017年至今,结合特色审判机制,共审理各类涉少案件800余件。
理论研究有深度。完成最高法院《司法改革背景下少年与家事案件协同审判体系和规则的构建》等重大调研课题。多则案例获评全省妇女儿童维权十大优秀案例。
积厚成势,开启未成年保护“多元化”模式
构筑少年家事融合。家事案件中融入“圆桌审判”理念,通过巧设温馨审判区域、创新人性化“三书一证”制度、引入司法社工项目等,最大限度修复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中央电视台《少年法庭》节目对该模式进行深入报道。
打造多维普法阵地。与团市委共建全省首个“法院+团委+社工(志愿者)”的“红领巾法治课堂”,配套“精品课程”及“资源库”,常态化开展“初心护童”法治宣讲,深入乡村中小学校以“请进来+走出去”“线上+线下”等形式开展“六个一”系列活动,得到市委领导批示肯定。真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何以为家》获评第二届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佳微电影。
试行 “1+4+N”工作体系。积极探索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工作方式,在全省率先出台《工作指南(试行)》,完善多部门联动,以设立服务平台及社会调查、法庭教育、裁判文书中引入家庭教育内容等方式,实现涉诉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全覆盖。
共护共育,强化未成年保护“全链条”协作
全程救助“事实孤儿”。联合民政、团委在全省率先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司法保护和救助《十条措施》,对涉诉“事实孤儿”进行全程司法救助。工作成效被《福建日报》报道。
多方凝聚关爱合力。积极与市教育局、妇联等签署工作机制,完善“法官+教师”“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提升在校生等群体的保护力度;落实帮教措施,定期开展回访帮教活动,共建关爱帮扶基地,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尽快回归社会。
文章来源:三明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