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例介绍
2012年4月,王某为其本人投保了《民生富贵齐添两全保险(分红型)》及附加《民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23年4月,王某发生交通事故身亡,但因《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王某系处于醉酒状态驾驶机动车,负事故全部责任,故公司拒绝向王某的法定继承人赔偿意外身故保险金20万元。
2案例分析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规定,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或呼气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属于责任免除范围。
3风险提示
1. 保险消费者要了解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在工作生活中应谨遵法律法规。
2. 保险消费者在投保时要仔细认真阅读保险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付比例等与自身相关的内容,从而更好的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