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早播报
多云25——35°
1.直冲37℃!桑拿天来了!
连续多日的强降水
终于要歇一会儿了
鉴于我市降雨减弱
福州市气象台于6月19日8时50分
解除“暴雨预警Ⅳ级”
福州市防指研究决定
于6月19日10时
终止防暴雨Ⅳ级应急响应
然而
福州气温也开始猛猛爬升
接下来几天
局地最高温可超过37℃
昨天福州主城区
最高气温在32℃
体感湿热(桑拿天)
就问你怕不怕?
福州出太阳了
昨天福州雾气腾腾
让人不免担心
是不是又要雨水连连
然而很快
太阳就出来啦
最新鲜消息
↓↓↓
福州市气象局决定于
6月19日11时20分
解除重大气象灾害(暴雨)IV级应急响应
福州气温开始猛猛爬升
据@福州气象 消息
接下来天气将迎来重大调整
副热带高压将增强西伸北抬控制我市,雨带随之北上,持续性强降水趋于减弱结束。
福州的高温伏旱季要开始了。
但副高北抬过程,福州还易发生对流天气,注意防范。
气温开始猛猛爬升
中考期间(6月19日—21日)
预计福州各地持续高温天气
除了沿海外
其余各地最高温可达35℃~37℃
局地可超过37℃
体感炎热,需注意防暑
今天11时02分
福州永泰长庆镇自动站
已测得最高气温35.8℃
另外
长江中下游梅雨季
19日起将开启
福建中考期间
气温逐日升高
午后有雷雨
赴考的同学们要提早
做好应对准备哦
这两天有出行的小伙伴
也要多关注道路交通安全
↓↓↓
考完试 去鼓岭看绣球花
这段时间
鼓岭11万株绣球花盛放
整个山岭变成了花的海洋
不少游客已经上山追花啦
长田溪花田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0日
发车时间:7:30—18:00
票 价:15元/人(单程票)
发车班次:每间隔一小时准点发车(视客流情况适时加密班次)
乘车线路:
① 从市区出发 → 乘坐地铁2号线(鼓山站B口出站) → 步行至“鼓山公交总站” → 乘坐“鼓岭旅游度假区区间专线3” → 途经“下乖站”下车,步行至赏花入口;
② 从市区出发 → 在鼓岭古道(东)站下车 → 换乘“鼓岭旅游度假区区间专线3” → 途经“下乖站”下车,步行至赏花入口。
以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州鼓岭交旅所有。
来源:福州晚报
2.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前公布
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考成绩公布预告
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入“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成绩查询”,凭本人账号、密码和考生号进行查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6月19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3.根治欠薪!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印发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全链条防控机制的十三条措施》的通知
闽政办〔2024〕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全链条防控机制的十三条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根治欠薪工作全链条防控机制的十三条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源头预防、过程监管、处置清偿、依法惩戒等各环节明确工作要求,健全制度机制,构建全链条防控体系,切实保障以农民工为重点群体的劳动者(以下统称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以下措施。
一、源头预防措施
1.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分类完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范本,规范工资报酬条款,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维权方式为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维权教育,推动农民工通过客户端、网站等渠道自主报备务工信息,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对企业工资支付的社会监督。用人单位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用工书面协议,明确工资报酬支付方式、标准、周期等内容,定期公示保障工资支付情况。
2.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加强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监管,严格审核建设资金安排情况,依法处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建设单位应做好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执行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落实预付款制度,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落实“甲指分包”项目欠薪治理机制各项要求。
3.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建设单位应落实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下简称总包单位)在施工合同中约定人工费用拨付周期、数额(或比例)等,按照约定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工资专户)。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进度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提交支付申请,并依申请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工资专户。探索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优先支付人工费用制度。
二、过程监管措施
4.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实施保障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执行福建省根治欠薪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印发的《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等规定,培育“安薪”项目。总包单位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组织落实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总包代发、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建设单位、分包单位应予以配合。建设单位依法对所发包工程项目的工资支付负首要监管责任,督促总包单位落实根治欠薪法律法规和制度措施。
5.推进数字治理。健全完善省劳动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功能和数据库,加强与项目审批、施工许可、信用信息等平台的互联互通,强化数据治理分析,动态监测制度落实和工资支付情况,及时预警风险隐患,依托平台开展多部门协同监管。用人单位、银行等要依法对接使用平台,及时、全面、准确上传落实根治欠薪政策制度等数据。
6.强化日常监管。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以欠薪问题为导向开展日常巡视检查,将制度落实不到位、欠薪隐患较大的工程项目和用人单位,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人社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督促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检查本领域用人单位和工程项目;财政部门负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以及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等情况,住建、交通运输、水利、能源监管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本行业用人单位和工程项目,国资部门负责检查所监管国有企业和工程项目。
三、处置清偿措施
7.健全欠薪发现反映处置机制。完善全域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信息采集和实时监控。建设完善网络投诉平台,推行一网投诉、一网处理,及时全面接收欠薪投诉线索,加强台账管理,规范处置流程,加强对投诉举报人的权益保护。对已办结投诉线索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在办结3个月内进行回访核实。建立投诉线索抽查制度,对未及时妥善处置的,予以通报并跟踪督办。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8.加大清偿力度。落实欠薪案件线索移送转办制度,实行“双交办”和“一案多查”,严格落实用工主体、分包单位、总包单位、建设单位的欠薪清偿责任。推进欠薪与欠款问题协同治理,将清欠账款优先用于清偿农民工工资。市、县政府负责人要定期组织并参加欠薪联合接访,对重大欠薪问题和突发事件牵头包案、按期清零。人社部门要加强工资支付监察执法,加大行政处理处罚力度,相关部门要督促本领域用人单位和工程项目解决欠薪隐患问题。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办解决本行业欠薪案件。国资部门要督促所监管国有企业履行清偿责任,妥善解决欠薪问题。
9.强化行政与司法联动。健全人社部门与公检法机关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畅通欠薪案件“绿色通道”,强化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推动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及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强化民事检察监督,支持农民工依法起诉讨薪,加强涉农民工讨薪案件生效裁判、执行的检察监督。
10.预防欠薪风险。加强欠薪形势分析、趋势研究和风险研判,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群体,要建立清单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完善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推动向乡镇(街道)覆盖,有条件的地区要增加欠薪应急周转金规模。欠薪问题一时难以处理的,按照“工资保证金兜底,应急周转金、国有企业项目上级集团兜底,政府投资项目财政兜底”的原则及顺序解决。
11.强化应急处置。加强欠薪舆情监测预警,强化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处置、部门协同处置,严防不实信息传播和恶意炒作。对恶意造谣传谣的单位和个人,公安、宣传、网信等部门要责令其澄清事实,并依法予以处理。完善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健全部门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对群体性、突发性讨薪事件,案发地市、县(区)政府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快速查明问题,妥善化解矛盾,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防止事态蔓延,按规定报告处置情况。
四、依法惩戒措施
12.实施信用监管。人社部门要依法公示重大欠薪违法行为信息,规范认定和公开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时将失信信息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相关部门依据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实施惩戒,采取限制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措施。完善企业劳动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评价结果作为分级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住建、人社等部门要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工资支付等情况纳入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
13.严肃查处涉薪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依法办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人社部门可提请公安机关等单位提前介入,提高案件办理效率。人社、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依法处理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等行为。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业务必须管欠薪”的原则,健全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通知》(闽政办〔2024〕5号),全面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要逐步拓展工资专户制度覆盖行业,扩大线上监测范围,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机制。要结合大数据分析,强化督促检查和工作调度,实施精准督导。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加大对根治欠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宣传普及,营造尊法守法、知权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
来源:东南网
4.福州新区这些学校拟招生 招生细则公布
福州新区两所学校招生细则公布,全文请看↓↓
为做好福州滨海实验学校、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规范招生入学行为,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2024年福州新区市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2024年秋季福州市长乐区义务教育招生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滨海新城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秋季招生办法。该方案为过渡方案。
招生计划
福州滨海实验学校一年级计划招收6个班,270个学位;七年级计划招收8个班(其中1个为体教班),400个学位(含体教班50个学位)。
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一年级招收3个班,135个学位。
招生对象
1.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照《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送其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核准。
2.七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招生办法
2024年小学招生办法
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和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分三批次招生,具体如下:
第一批次:优先接收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员工适龄子女。(由福州新区认定审核)
第二批次:今年招生计划数剩余学位面向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周边楼盘(安置房二期万沙嘉苑、榕发翰林壹号、武夷书香名邸、安置房八期、保利海玥公馆、绿城文澜明月、新天地国际华府等)和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周边楼盘(安置房三期双龙明珠、榕发翰林壹号、绿城文澜明月、保利海玥公馆、海湾润城B区、武夷书香名邸、安置房二期万沙嘉苑等)商品房或已办理产权证的业主适龄子女,和漳港街道万沙、沙尾、新宅、新厝、百户、门楼等6个村村民适龄子女(需持以上6个村户口簿,不含2018年5月3日之后新落户外来人员)实行“多校划片”招生,即,这两类适龄儿童可填报两个志愿。如学校第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采取摇号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的,全部接收,并继续面向第二志愿生源招生,招生规则同上。
第三批次:今年招生计划数剩余学位面向长乐区生源摇号招生。长乐区生源按照本地生、父母持有长乐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父母持有长乐居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的批次进行摇号招生。
摇号入学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学,名额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所有放弃录取的招生名额不再递补。
2024年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初中七年级招生办法
第一批次:优先接收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员工子女。(由福州新区认定审核)
第二批次:今年招生计划数剩余学位招收购买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周边楼盘(安置房二期万沙嘉苑、榕发翰林壹号、武夷书香名邸、安置房八期、保利海玥公馆、绿城文澜明月、新天地国际华府等)商品房或已办理产权证的业主子女。
第三批次:今年招生计划数剩余学位招收漳港街道万沙、沙尾、新宅、新厝、百户、门楼等6个村村民子女(需持以上6个村户口簿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不含2018年5月3日之后新落户外来人员)。
第四批次:在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周边配套中学未建成之前,剩余学位优先满足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小学毕业生及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周边楼盘(安置房三期双龙明珠、榕发翰林壹号、绿城文澜明月、保利海玥公馆、海湾润城B区、武夷书香名邸、安置房二期万沙嘉苑等)商品房或已办理产权证的业主适龄子女。
学校在招收以上学生时,在某批次上学位余额少于报名人数的,就针对该批次学生实行电脑派位入学,招生到该批次结束。电脑派位入学中选者仅限本人入学,名额不得转让,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所有放弃录取的招生名额不再递补。
报名材料
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报名须随带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复印,须复印户口簿家庭页、户主页、父母页、孩子页),填写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此外:
(一)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员工适龄子女,由新区认定审核。根据新区要求向新区提供材料。
(二)学校周边父母购置商品房的子女须提供以下材料:
房产证或购房网签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校周边拆迁户子女(指报名录取福州滨海实验学校七年级的学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小学毕业时学籍在长乐区以外(不包括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学生,需提交学籍所在地教育局或者对口中学同意转学的函告。
招生日程
(一)符合福州滨海实验学校七年级招生条件的第二、三批次的学生于6月23日(周日)8:30~11:30、14:00~16:30进行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核。请家长带上孩子,持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图书信息中心二楼报名登记、材料审核。因故无法报名的,请于7月1日8:30~11:30、14:00~16:30带上孩子,持相关材料到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厚德楼四层教务处补报名登记、材料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在长乐区外就读的报名录取福州滨海实验学校的小学毕业生,7月5日前随带学校开具的录取意见函、小学升初中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送达区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登记。
第一批次报名审核请关注新区通知。
(二)符合小学一年级录取条件的第二批次学生于6月22日(周六)8:30~11:30、14:00~16:30学生进行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核。第三批次报名要根据第一、二批次录取结果后通知,请关注两所学校微信公众号信息。请家长带上孩子,持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到第一志愿学校报名登记、材料审核。福州滨海实验学校报名地点在图书信息中心二楼。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报名地点在学校。
因故无法报名的,请于7月1日或8月15日8:30~11:30、14:00~16:30带上孩子,持相关材料到学校补报名登记、材料审核。逾期不予办理。
8月16日根据报名人数再确定是否进行摇号。
第一批次报名审核请关注新区通知。
(三)初中七年级7月22日左右公示录取名单,请家长关注“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微信公众号,及校门口招生公告。
(四)小学一年级8月17日至24日期间公示录取名单,请家长关注“福州滨海实验学校”“福州群众路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校门口招生公告。
有关说明
鉴于目前福州滨海实验学校、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划片招生的条件尚未成熟,以上批次的入学对象暂定为过渡期招生照顾对象,不作为固定片内生。
咨询方式
(一)关注“福州滨海实验学校”“福州群众路小学”微信公众号,及时收阅招生有关信息。
(二)福州滨海实验学校上班期间(2024年6月30日前)8:30~11:30、14:30~17:00拨打教务处咨询电话0591-28701608;暑假期间(7月1日至8月29日)每周二上午8:30~11:30拨打教务处咨询电话0591-28701608;暑假期间每天8:30~11:30、14:30~17:00拨打值班室电话19305010689。
(三)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咨询时间为6月19日、6月20日8:30~11:30、14:30~17:00,地点在学校。
新生注册时间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家长会于8月31日(周六)9:00召开。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间安排在2024年9月1日8:00。
(二)初中:8月27日福州滨海实验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请随带报名凭证于8:30~11:30、14:30~17:00到学校正门保安室领取。七年级新生家长会于8月31日(周六)15:00召开。9月1日8:00,学生到校报名注册。
本招生办法由福州滨海实验学校、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福州滨海实验学校
福州群众路小学滨海校区
2024年6月17日
来源:海峡网
福建多地受强降雨影响,出现地质灾害,南平、龙岩、三明等地积极应对,齐心协力,护航中考,全省104.5万考生顺利开考。新华网/图